农村宅基地并不是国土部门负责管理的,而是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所有的、有住房或无住房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宅基田和宅基山。它是农村居民实现住房安居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保障农村居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载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管理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负责,包括宅基地批准、宅基地确权登记、宅基地产权交易等各项工作。而国土资源部门则主要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管理、土地利用监管等职能。
因此,农村宅基地不是国土局负责管理的事务,但两者在土地管理方面存在互动关系。国土部门需要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确保合法的宅基地得到保障,同时也需要监管农村宅基地的合法使用。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部门则需要依据国家规划、政策,把握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确权登记工作,同时协调土地利用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