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国家为保障农民住房权益而设立的土地使用权,是农民用于生活的建房土地。根据《宅基地管理条例》,农村宅基地有以下规定:
一、宅基地面积规定
1.宅基地面积应当不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用地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50%。
2.单独居住且耕地贫瘠、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户,其宅基地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
3.境内较为分散的农户,可以按照固定比例将分散宅基地合并为一块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作出合理安排,但宅基地面积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
4.无法划拨宅基地的农户,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用地内建设住宅,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予以保障,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二、宅基地使用
1.宅基地使用者应当履行土地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使用、管理、保护等义务,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宅基地的转让、出租应当经过村(居)民委员会的认定,并经过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同意。
三、宅基地承包
1.集体土地的宅基地属于土地承包经营范畴,但不影响宅基地住房用途。
2.宅基地承包期限与耕地承包期限相同,共有产权保障。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每人的面积并不固定,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政策规定。在普遍情况下,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用地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50%。但是,如果农户属于单独居住且耕地贫瘠、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户,则其宅基地面积可以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如果是境内较为分散的农户,可以按照固定比例将分散宅基地合并为一块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作出合理安排,但宅基地面积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总之,农村宅基地使用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合理使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