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双方就离婚协议书达成一致意见,并请求法院审批。
我方获得上海市的一辆车辆,品牌为宝马3系,车牌号码为沪A12345。鉴于车辆为原告所有,在离婚协议书中,原告同意将该车产权转移给被告。被告同意支付给原告车辆的附属费用,包括过户费用,车辆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在此,我方声明这是我们自愿达成的协议,不存在任何一方受到威胁或欺骗的情况。我们双方都认为该协议书符合我们自己的意愿,决定双方遵守该协议,不得反悔。
我们敬请法院审批该离婚协议书,并批准离婚。
谢谢。
被告:张三
原告:李四
日期: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