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是离婚男方,与妻子已经分居多年,但协议离婚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我愿意在此向法院提交我的离婚男方不协议书,以便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我想表达的是,我一直希望和妻子能够和平协商离婚事宜。然而,自从我们分居以来,她一直不愿正视我们关系的状况,以及我需要离婚的重要原因。她经常出言羞辱我,对我的要求漠不关心,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纷争。
其次,我想说明的是,我们的财产问题需要公正处理。在我们共同生活期间,我出资购置的房产、车辆和存款等财产,均应当按照基数原则进行分割,以确保每个人的财产权益得到维护。我不希望因为离婚而损失自己的财产,而妻子也不应该得到过分的财产分配。
最后,我想提醒法院,在协商离婚事宜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子女的利益。我们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应该给予适当的抚养费和抚养权,以确保他能够得到合理的教育和生活条件。相应地,我也应该有机会与子女共同生活,参与到他们的成长中去。
综上所述,我希望法院能够审慎处理我们的离婚不协议书,确保我们的权益得到合理保护,婚姻问题得以圆满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