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是指离婚后原本由一方负责抚养孩子的方式发生了改变,另一方申请获得抚养权的情况。一般来说,变更抚养权需要证明原本抚养孩子一方出现了无法胜任子女教育和抚养的情况,而变更后的抚养人能够更好地照顾孩子。因此,变更抚养权的判决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 孩子的年龄:孩子较小的情况下,法官普遍认为母亲更适合抚养孩子,因为对孩子的照顾和关注会更周到。
2. 变更前所担任的抚养人质量:如果原先的抚养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抚养方式得到了孩子的认可,且孩子也愿意与该方抚养,并且无法证明原抚养人已经出现无法胜任教育和抚养的情况,法院也不会轻易判决变更抚养权。
3. 自己的财力情况:变更后的抚养人必须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来承担子女的衣食住行,如果变更后的抚养人无法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去负担孩子的生活费用,法院也不会做出易于变更的判决。
4. 父母的身体条件和性别:如果孩子的父母身体条件和性别都和法官预期的不符,就有可能影响法院做出决定。例如,如果原先抚养孩子的母亲出现了严重的身体问题,无法胜任教育和抚养孩子,这时判决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将变得更大。
总之,变更抚养权虽然不是易如反掌,但在合理地准备了以下因素后,还是能够被实现的。毕竟,法律是为人们谋利益的,并不能一成不变,随着自身情况的认真考虑和证据的准备,成功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