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民政局是有权办理离婚协议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应当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民政部门会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离婚自愿、协议自由、无过错等情况,然后进行登记,颁发离婚证书。
离婚协议是夫妻自主达成的协议,可以涵盖离婚所需的各项具体事项,如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在办理离婚过程中,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也是受法律保护的。
综上,离婚协议是离婚登记的重要材料之一,民政局有权对其进行审核并办理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的合法性必须得到尊重,民政局也会依据协议内容进行具体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