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内部员工个人挪用公款,银行在法律上是有责任承担该事件的赔偿责任的。
首先,从银行行为主体的角度来看,银行是作为一个法人实体来运作的,其行为应当承担法律后果。其次,就员工个人挪用公款的情况来看,银行作为员工的雇主,在雇佣关系中需承担所雇佣人员在工作中采取的行动后果的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个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共财物的,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因此,银行员工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占公共财物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总之,一旦银行员工个人挪用公款,银行不仅需要对员工所犯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还需要对客户的损失进行赔偿,以维护客户的权益和维护银行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