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需要进行区分。
离婚协议是指离婚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对于离婚事项的一致意见,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费用等等。离婚协议需要签署并公证后生效,可以作为离婚的重要证据。
而离婚证是经过法院审查,判决离婚生效后由民政部门颁发的证明离婚已经达成的形式证件。离婚证主要用于证明离婚事实的存在,可以作为法律文件使用。
因此,离婚协议和离婚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均具有自己独特的作用。虽然离婚协议可以代替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如果需要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需要,还是需要有离婚证明。同时,离婚证也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补充证据,证明离婚是依法达成的。因此,在离婚协议的基础上,还需要办理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