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分配,通常是根据是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的原则来进行的。在具体的分配中,首先是要明确孩子父母的监护和抚养责任,然后再考虑具体的分配方案。具体的分配方案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共同抚养:这种方案是父母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一些事情,比如孩子的日常起居和教育,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
2.一方抚养:通常情况是,孩子居住在其中一个父亲的家庭中,由这一方独自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但是另一方父母仍然有探视以及看望孩子的权利。
3.轮流抚养:这种方案比较少见,是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孩子。具体方案是孩子在那一方父母的家中居住,另一方定期看望和探视孩子。
无论采用哪种方案,离婚后父亲母亲都应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并尽可能地与孩子建立最好的关系。同时,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年龄,性格和心理等具体问题,制定最为适当的方案。最后提醒,离婚后孩子的父母,不要让自己的情感问题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