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破裂时,通过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分割财产,约定抚养子女等事项,而不必经过诉讼程序。在协议离婚中,由于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需要进行法律程序的确认和认可。具体而言,其程序如下:
1.协议离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2.公证机关在公证书上加盖公章,并注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信息;
3.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离婚证明,但离婚协议的内容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如财产分割比例公平合理,抚养子女的约定符合法律要求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协议离婚中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暴力,威胁等行为,或者存在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期间受到欺骗等情形,则不应允许协议离婚。此外,如果协议离婚中存在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或者造成了一方明显的经济利益损失,那么离婚协议书也不能起到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依照公民的权利,协议离婚可以在离婚申请书中提出,并申请法院确认。但是,如果离婚申请被法院驳回,也需要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