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手续中必不可少的一步,它是离婚双方在充分沟通、协商后达成共识并签署的一份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包括离婚协议的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离婚协议的约定:离婚协议书应首先表明离婚协议的约定,包括离婚双方的身份信息及离婚协议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2.财产分割: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具体而明确。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产权的转移、债务的清算等方面。如果夫妻双方无争议,可以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共同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归属。如合议比较困难,可请专业机构评估分配方式。
3.子女抚养、教育和生活的约定: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生活问题,协议书应具体明确。包括子女的抚养权、监护权、探视权等问题。
4.赡养费、抚养费约定:如果存在子女,应在协议书中约定每月的赡养费、抚养费等等具体金额。
5.感情赔偿与损害赔偿:对于配偶感情上的伤害等问题,协议书应清晰约定。赔偿应结合具体原因进行估价,赔偿金额合理。
6.其他事项:如离婚协议中还有其他需要约定的,也应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比如离婚后是否可以再婚,遗产继承等问题。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
1.离婚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由离婚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协议书也可由律师代为起草或审核,最终双方签字确认。
2.离婚协议应当使用书信或公证等形式加以确认,具体方式由当事人协商决定。如果采用公证方式确认,需要公证部门的公证报告。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并必须保存至离婚登记之日起计算的30日,因为如果双方都改变意见想要重新调整离婚协议,则可以由双方简单修改后在30日内再签署协议。
以上为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协议书应该由夫妻双方充分沟通、协商后达成共识,不仅要公平合理,还要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同时应该注意,自愿协商、平等自由原则是离婚协议的核心原则,所有具体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不违背伦理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