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原户主已故,这种情况下需要先确认原户主死亡的时间和遗产继承人情况。如果原户主死亡已经比较久远,而且还没有得到继承人的正式确认,那么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处理继承问题,确立继承人身份后再行处理拆迁问题。
若已有确定的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成为原户主的继承人,随后继承人可以自行进行拆迁协议的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需要提供相关的继承证明文件,以便拆迁办公室进行立案和审批。
如果继承人无法领取继承,并且拆迁办公室也无法确定继承人身份,那么需要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此期间,拆迁办公室可以将原户主的房屋、土地和遗产交由政府管理,等待继承人继续处理。拆迁办公室也可以考虑在此期间对房屋进行维护,避免因为房屋的损坏导致拆迁案件的滞缓。
总之,拆迁协议原户主已故需要在确认继承人身份后及时处理。如果拖延时间过长,就会影响拆迁办公室拆迁工作,也会影响继承人的权益。因此,在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需要及早与当地拆迁办公室取得联系,了解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和材料,以便快速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