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自愿同意离婚并达成协议,经过法律程序审核后解除婚姻关系。这一程序需要进行到民政局。
首先,夫妻双方应当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明确离婚事项,如婚姻关系解除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权、探视权、赡养费等方面的约定。
然后,夫妻双方需到当地居民委员会、派出所等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书。申请书中需附上离婚协议、双方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文件。
民政部门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民政部门会在30天内做出决定是否受理离婚申请。
一旦受理离婚申请,民政部门将要求夫妻双方补充提供材料,如结婚证、离婚协议、户口簿等。
民政部门将对夫妻双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民政部门将发给双方离婚证明书,婚姻关系得以正式解除。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一旦达成并且法律程序得以完成,双方就无法再次恢复婚姻关系。因此,在进行协议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应该慎重考虑,尽量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以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