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婚姻法中,规定儿童的抚养权属于“一方或者双方的父母”。而没有特别的规定赋予母亲或父亲更多的抚养权。但是在具体实行过程中,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父母的抚养权会被偏向给予母亲。
首先,对于婚姻状况,如果父母离异或者未婚生子,法律会更加倾向于将抚养权归属于母亲。因为在离异的情况下,母亲往往负责更多的家庭工作,也更加了解孩子的需要,尽管父亲同样需要照料孩子,但比起母亲,父亲更像是提供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物质生活。如果是未婚生子,那就没有办法规定孩子的法律监护人,但往往会被指定监护权最高的那个人来担任抚养人,而这通常是母亲。
其次,父母的抚养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如果父母中,母亲扮演着主要的抚养者,而在父亲较长时间里没有照看孩子的经历,那么由母亲来承担抚养职责是更为合适的。
最后,儿童心理健康也需要得到充分的考虑。对年幼的孩子来说,与母亲的亲密关系可能更加重要。所以一般情况下,儿童被划分为“初级监护权”或是“生活抚养权”的情况下,往往会由母亲获得这些权益。
综上所述,儿童抚养权的归属并没有绝对的原则或者规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在大多数情况下,母亲可能会获得更多的抚养职责和权益,但这仍然需要考虑具体的情况和儿童的实际需要。因此,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还需要引入专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