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是否能享受拆迁安置房的权利,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中国,拆迁安置是指政府通过征收或收购,将城市或村镇中的老旧、危险或不适宜居住的房屋进行拆除,然后再将居民安置到新的住房中去。通常,政府会将新建的安置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居民,这其中包括离婚女。
根据国家规定,离婚女在婚姻结束后,享有与男性同等的基本人权,包括住房权。因此,在拆迁安置中,离婚女享有与男性同等的权利。此外,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置的房产,应该按照分割协议分配,并在分配后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离婚女在分配过程中被剥夺了居住权,那么她就可以要求政府提供拆迁安置房,以保障她的住房权利。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进行拆迁安置时,通常会根据一定的规定进行分配。例如,年龄、家庭收入、房屋面积等都是影响分配的重要因素。因此,离婚女在争取拆迁安置房时,需要符合政府的分配标准,才有机会争取到自己的权利。
总之,离婚女在享有基本人权的同时,也应该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尊重政府的权威,以合法、合理的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同时,政府也应该制定更加公平、合理的拆迁安置政策,以保障广大居民的住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