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街道并不属于农村宅基地。
首先,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的家庭住房所占用的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和生活场所。而乡镇街道则是行政区划上的一个单位,是城乡接合部的转换地带,其土地性质不同于农村宅基地。
其次,乡镇街道的用途一般是用于公共设施和公共用途,比如学校、医院、市场等。这些设施和用途并不适合作为单独的住宅用地,因此不适合将乡镇街道归入农村宅基地的范畴。
最后,乡镇街道往往都是城市化程度比较高的区域,其土地价值相对于农村宅基地也更高。将其归入农村宅基地的范畴可能会引发土地纠纷和社会矛盾,不利于城乡融合发展。
综上所述,乡镇街道并不属于农村宅基地。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化进程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