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费是由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项赔偿制度,是对因城市建设需求而被强迫拆迁的人们作出的经济补偿。它包含的具体费用有:基本生活费、集体经济补偿款、临时安置费、过渡期租房补贴、房屋拆迁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奖励与补偿金等。下面就详细阐述一下拆迁安置费是如何算的:
1.基础补贴:即基本生活费,由人社部门根据当地居民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拆迁户当前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数来计算,一般以一年为基准,每月2,000元左右。
2.经济补偿款:根据房子所在的位置、面积、房龄等综合因素计算。为拆迁户归还土地的部分所得,一般会有两个计算方式,即根据官方公布的拆迁价格进行计算,或者以其他房屋相对评估价格乘上被拆迁的房屋的面积来计算。
3.临时安置费:是在拆迁居民被安置到临时住所期间,由政府提供的住房、饮食、医疗等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临时安置期一般是6个月左右,补贴发放根据当地房租水平进行标准化计算。
4.过渡期租房补贴:如果拆迁户在临时安置期结束后仍未有新房安置,那么政府就会发放过渡期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租房市场价格确定。
5.房屋拆迁补偿:该补偿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拆迁以及重新购置的房产之间的利差差价以及购置过程所需要的手续费、中介费等。
6.其他费用:政府还可能会额外提供一些奖励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城市的拆迁安置费标准会不同,所以在实施拆迁安置费计算时,需要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在进行拆迁安置期间,政府应注重与居民的沟通交流,尽量避免出现误解或不满情绪,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