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拆迁安置房可以算作首套房。
按照我国房产市场的一般规定,首套房指的是购买者名下尚未拥有自住房,或者拥有一套不满两年的自住房购买的第一套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成都拆迁安置房可以算作购买者的第一套自住房,因为其与购买其他新房一样,都是购买者第一次购买自住房。
同时,成都市政府在拆迁安置中还给予了购房者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房价优惠、税费减免等,这些政策也正是为了帮助购房者更好地购买自住房,因此,将拆迁安置房算作首套房,可以让购房者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减轻他们的购房负担。
总之,成都拆迁安置房可以算作首套房,从而让购房者可以享受到购买首套房的优惠政策,这也是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所采取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