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宅基地认定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广西农村居民申请、所有或使用的宅基地进行审查、核定、颁证的行为。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居民个人所有、使用的建设住房和生产设施所需的土地,包括房前、房后、院内、道路两旁等地块。
按照《广西省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认定广西农村宅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使用者必须是农村户籍居民或依法在农村承包经营土地,符合宅基地法定用途和规定面积;(2)宅基地必须属于村庄范围内,不存在限制宅基地建设的法定、行政、规划等限制;(3)宅基地所有者在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并交纳相应的土地使用费。
当申请认定宅基地时,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户口簿、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规划设计图等,经过土地管理部门审查核定后,颁发宅基地使用证。使用证上应载明宅基地户主的姓名、宅基地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在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后,使用者才能依法建设住房和生产设施。
总之,认定广西农村宅基地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要求,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通过审查核定后颁发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具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