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离婚协议书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离婚协议书应该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双方都应该在谈判中得到平等的机会,各自表达他们的需求和利益。
2. 全面:离婚协议书应该尽可能全面地包含离婚涉及的方方面面,例如财产分割、监护权和探视权、赡养费、抚养权等。
3. 明确:离婚协议书应该明确具体的条款和义务,以避免任何混淆和误解。
4. 合理:离婚协议书应该合理,不应过分偏离法律规定或基本公正原则。双方应该尽可能寻求妥协,以达成可行的协议。
5. 签署:完成协议书后,双方应当签署并在协议书上作出证明。同时,建议在法律专业人士的见证下签署协议书,以确保协议的法律可执行性。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分割:明确如何分配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和负债。
2. 抚养权和赡养费: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和监护权。同时,应确定任何赡养费和医疗和教育开支如何分配。
3. 探视权和交往:明确双方与子女的交往方式和频率。
4. 婚姻财产:如果有按婚姻财产法分割的财产,则应加以处理。
5. 其他:离婚协议书应包含适当的“其他事项”,以保证离婚双方协调一致。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核心是公正、公平、可执行,因此在草拟过程中,双方应翔实交流,建议通过律师进行规范,确保离婚当事人的合法 rights are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