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协议离婚新规定是指,由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协议离婚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
该通知针对公务员离婚时存在的协议离婚、私自签订离婚协议、不公平协议等问题,明确了公务员协议离婚的程序和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公务员离婚协议不得影响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二、公务员离婚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三、公务员离婚协议应当公平、公正、合理,协议内容应当符合夫妻义务和财产法律规定;
四、公务员离婚协议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地区纪委、组织部门审核;
五、公务员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应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经同意,否则须承担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
如果公务员不遵守以上规定,签订或强迫签订不公平离婚协议,将被追究纪律责任或者法律责任。同时,该通知还强调了公务员应当履行夫妻义务、符合好家风好家训等方面的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的行为规范,提升公务员的道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