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有可能的,但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必须要先了解现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权由它一方行使,因此在离婚后,女方就有可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如果前夫死亡后女方想要抚养孩子,就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首先,需要看孩子现在的监护人是谁。如果前夫在去世之前没有做过监护安排,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则归生父亲的父母或者配偶等人行使,而不是孩子的母亲。如果生父亲已经逝世,那么监护人则需要由法院根据孩子利益指定。因此,在监护权争议中,需要在法律程序中进行调解或者诉讼。
其次,需要考虑女方的抚养能力及孩子选择意愿。在确定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利益和身心健康,会根据孩子的生活环境、父母的抚养能力等因素来判断孩子在哪一方身边更好。如果孩子已经达到了可以表达自己想法的年龄,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选择意愿。因此,在法律程序中,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女方有足够的抚养能力,并且孩子愿意留在母亲身边。
总之,女方如果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在法律程序中提供足够的证据争取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