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离婚分割约定协议书
一、甲方与乙方在离婚分割财产过程中,对于双方现有的保险产品及其价值,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的人寿保险:乙方现有一份人寿保险,价值为XX元。双方同意该保险属于乙方所有,不作为分割财产。如该保险在乙方去世后,保险金将归属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所有。甲方在此放弃对该保险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2、甲方的人寿保险:甲方现有一份人寿保险,价值为XX元。双方同意该保险属于甲方所有,不作为分割财产。如该保险在甲方去世后,保险金将归属甲方的合法继承人所有。乙方在此放弃对该保险的所有权及其他权利。
3、共同拥有的保险:双方现有一份车辆保险,价值为XX元。双方同意将该保险作为分割财产,按比例分配。乙方占70%的保险价值,约为XX元,甲方占30%的保险价值,约为XX元。甲乙双方同意到期后按照上述比例领取保险金。
4、保单的转让: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将各自名下的保单转让给对方。甲方将乙方的人寿保险转让给乙方,乙方将甲方的人寿保险转让给甲方。双方对此做出无异议的承诺,并互相承担相关手续所需费用。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署日起生效,届时各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如本协议有任何争议,双方均可寻求有关部门或司法机构的帮助,解决争议并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甲方签字:(签名)
乙方签字:(签名)
签署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