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和签署的协议都是离婚程序中的关键文书,它们都有各自的作用。
首先,离婚证是一份法律文件,它证明了婚姻关系已经被法律所终止。离婚证具有合法性和强制执行力,它是夫妻法律关系的终极证明。一旦有了离婚证,夫妻之间的法律关系就已经终止,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债务等方面的拥有权和责任也会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同样地,签署的协议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离婚协议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遵守和约定的一份文件,它主要涉及夫妻分割财产、扶养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许多关于离婚协议的规定都是由法律所确定的。
协议在很多情况下都有着强制性,尽管离婚证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但是通过协议可以处理更为具体的问题,协议签署后不仅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也可以知道离婚后该怎么做,什么被认为是合理的处理方式。如果离婚双方没有签署协议,就必须通过法律途径对每一个事项进行处理,在程序上更为繁琐,也更容易产生冲突。
总之,离婚证和签署的协议都是离婚程序中必须的文件,它们的作用和意义都是非常重要的。离婚证证明了法律关系的终止,协议则是具体事项的落实,是夫妻离婚后得以和平分开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