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迁协议更名流程遵循的是法律程序,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完成。以下是安置房拆迁协议更名流程的具体说明:
1. 申请更名: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的受让人可以提出更名申请,需向拆迁安置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原因。
2. 审核并核实:拆迁安置办公室接到申请后,经核实确认申请人身份,审核更名意见。
3. 公示期:公示期一般不少于10天,拆迁安置办公室需公示更名申请情况及批准的更名方案,有效维护申请人的权益。
4. 处理申请:公示后,没有异议或者异议已经解决的情况下,拆迁安置办公室将更名申请通过,并签订更名变更协议。
5. 进入公证环节:经过更名变更协议的签订,申请人需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确保更名协议的合法有效。
6. 房屋产权变更:更名公证完成后,房屋产权变更需要到房管局进行办理。
总之,安置房拆迁协议更名流程需要按照规定的步骤一个一个走完,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整个流程中,申请人需与拆迁安置办公室、公证处、房管局等多个部门进行联系,确保协议更名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