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一致的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一般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探望权、赡养费等方面的协议。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达成的协议,所以需要双方签字确认。
首先,签名是法律认证协议书的必要手续。签名是代表人意愿的一种方式,对协议内容的一致性进行确认,并表明协议书是各方真实意愿的产物。同时,签名也是表明双方对协议内容的接受和承诺的表现。如果离婚协议书没有签名确认,该协议将失去法律效力,就会产生诸如欠款、出轨、抚养子女等方面的纠纷和矛盾。
其次,签名是各方履行协议义务的基础。如果协议书在没有双方签名的情况下被达成,那么即便是通过口头承诺,当事人也无法完全履行协议内容。因此,为了避免协议双方因履行问题产生争议,签署协议书并签名确认是必要的。
最后,签名确认还有在司法程序中的重要意义。离婚协议书经法律确认后,可以被法院采纳,并最终成为法律文件的一部分。在审判程序中,离婚协议书作为双方的书面约定并由双方签名确认的证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离婚协议书签名确认不仅是协议生效所必须的条件,也是保障各方利益和维护法律公正的重要手段。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需要双方签名确认。通过签名确认,协议书才能在法律上获得认可,真正发挥约束力,并保障各方在离婚过程中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