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必须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因为涉及到财产报备、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重要问题,因此离婚协议的签署对于夫妻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但是,如果多年前已经离婚,但是协议没有得到当时的买卖双方的公证,怎么办呢?
首先建议前夫妻双方可以再次协商,确认好离婚协议的具体内容,并重新制定一份新的协议,确保新协议完整、准确,能够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然后,将新协议提交给当地公证处公证,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如果因归属不清、财产过多或身份等问题导致前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请求法律部门介入,协助解决。
总之,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其他协议,都应当在签订后及时去做公证,同时也要关注协议的适用性,特别是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如果出现补办离婚协议的问题,可以选择协商、起诉或是寻求法律帮助等方式解决,但是还是建议离婚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务必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