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甲方(女方)。
甲乙双方结婚已有多年,由于各种原因,现在决定离婚。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甲方与乙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屋、存款、车辆等,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合理、公正的方式进行分割。
2.甲方自愿放弃对房屋所有权,乙方承担该房屋所有权及房贷负担。
3.甲方和乙方各自保留自己名下的存款和车辆。
二、子女抚养问题
我们的子女现在还在读书,并未成年。双方将共同负责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经济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某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三、其他问题
对于双方的社交关系和人际交往,我们互相尊重,不干涉对方的自由。我们也不会向外界散布对方隐私或造成对方的困扰。
除上述协议外,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诉讼程序中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此,甲方再次表示,以上协议系双方友好协商后达成的,没有任何强迫性,也不存在任何违法、不合理之处。如法庭认可并批准该协议,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协议义务。
此致
敬礼!
甲方: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