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娶媳妇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基于协商达成的协议,主要是解决婚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问题。离婚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协助离婚双方依照法律程序依法离婚,是离婚手续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而如果一方在离婚协议中将再婚的事项列入,那么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再婚是一个人再次结婚的行为,需要遵守个人自由婚姻的规定。而在中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是每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婚约等一切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离婚协议中的再婚条款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的,是不被法律承认的。
实际上,离婚后想再次结婚,需要遵守个人自由婚姻的规定,进行自主选择,申请结婚登记,获取结婚证书。而离婚协议只是委托律师进行协商,是婚姻和家庭的法律程序,离婚协议无法代替婚姻登记,更不可能代替法律婚姻。离婚协议是处理离婚各方面利益关系的协议,与新的婚姻无关。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可能会把离婚协议中的再婚条款当做一种承诺或者约定,但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是不被承认的。因此,在进行婚姻登记时,建议婚姻双方按照法律程序办理,以免因为离婚协议中的再婚条款而面临无法登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