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诉讼争抚养权的孩子必须是18岁或以上。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孩子可能有权利参与或影响争议的决定。
在某些情况下,法官可能会允许未成年子女有某些权利参与亲子诉讼。 如果法官认为孩子足够成熟,具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并且涉及争议的事项可能会直接影响孩子,那么法官可能会考虑听取孩子的意见。 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任命专业人员,比如儿童心理学家或辅导员,来帮助法官评估孩子的意见和意愿。
如果孩子被授权参与亲子诉讼并表达自己的意见,那么法官将听取孩子的意见,但他们不必遵循孩子的意见。 法官将根据最佳利益标准来做出决定,这将考虑影响孩子健康和福利的所有因素。
但是,未成年子女通常不被授权独立争取抚养权。 在大多数情况下,决定孩子的抚养权是由父母和法院决定的,并且它们的判断将基于最佳利益标准。 最佳利益标准有多个因素,包括孩子的安全和健康,他们的家庭和社区联系,以及他们的意愿。
因此,未成年子女想要参与争议的决定,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 当然,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只有在法官认为有必要听取孩子的意见,并且孩子具有表达自己意见的能力和成熟度时,才会允许孩子参与争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