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重要文件,也是日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确立必须严谨认真,互相包容,避免因为一些细节问题引起争端和矛盾。
离婚协议书可以在离婚调解会上达成,也可以在法院调解时达成,也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无论是哪种方式,离婚协议书都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空前协商原则。夫妻离婚基于自愿原则,任何一方强制离婚都是不合法的,是违反法律的。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否则无效。
2. 合法原则。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国家法律、制度和公共道德。协议书上不能出现过于苛刻或不合理的条款。
3. 平等协商原则。离婚协议书上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协商一致和平等达成的,不能有一方过于优惠,否则就失去了协议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离婚协议书具体内容一般包括子女抚养及探望、财产分割、宅基地等房产的处理、赡养费及分家费等。具体协商的内容也由双方的实际需求和情况而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极为重要的文件,必须遵循法律原则,并由本着平等协商和诚信原则的方式达成,其正确性和合法性对日后的生活质量和法律纠纷解决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