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一般属于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需要,对于城市中的老旧房屋、危房或拆迁改造项目等情况下,对于原居民的安置和保障。
拆迁安置房不同于商品房,更多地是政府或开发商主导的住房建设工作,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城市老旧、不安全房屋的问题,同时帮助原居民在拆迁后能够安置到新的住房当中。在此过程中,政府或开发商提供低保或无息贷款,来帮助原居民购买新房、搬迁或租赁。
拆迁安置房的建设主要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政府集中建设的公共住房,另一种是开发商按政府指导价格建设的安置房。其中公共住房建设由政府统筹规划和设计,按规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建设,建设过程中财政提供相应的金融保障,最终将住房陆续移交给拆迁安置户。而开发商建设的安置房,其建设标准和质量也需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标准,政府对其建设进行监管并定期检查。
拆迁安置房的优点主要包括:
1. 解决原居民的居住问题,实现过渡性的保障
2. 收益于政府/开发商提供的低价格或无息贷款等福利
3. 所提供的安置房建设标准和质量可以有保障,避免居住质量不高的居住情况
4. 避免了大量退还现金引起的纠纷和问题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应对城市发展需要而推出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旨在解决居民因拆迁而带来的居住问题,通过提供低价、优质的住房来保障居民的居住需求,帮助他们顺利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