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双方因相互间人格、观念及生活习惯等各种原因,导致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互相协商并达成了离婚协议,现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离婚。
一、离婚过渡期
1、离婚生效后,双方子女的监护权人选为本着以对子女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双方同意由妻方担任子女的监护人,将子女交由妻方照顾;双方将共同负担子女的抚养费。
2、离婚生效后,本协议双方因离婚原因、离婚过程中的争议和费用,放弃追究对方的责任和任何形式的索赔要求。
二、夫妻共有财产分配
我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下:
1、双方无房产、车辆等不动产,也没有其他形式的共有财产。
2、我们共同购买的日用品、家庭用品等物品,由双方按照自用和实际负责比例,自行处理。
以上财产当事人均以双方协商达成,双方自愿放弃该财产的争取权和所有权。
三、亲情关系问题
我们双方离婚后,自愿保持着亲情关系,共同关心子女的成长和教育,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
以上约定永久有效,任何一方不依照本协议进行执行,由违反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本协议是我们夫妻双方自愿签订,经双方自行审核、下达,自愿签署并在离婚协议生效前提交法院审查。表示双方对该协议内容无异议,申请法院依法审批,请求离婚。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
被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