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划定的给予农村居民居住、生产和生活等使用的土地。根据《宅基地条例》,农村宅基地的规定如下:
1、宅基地的面积应当根据农村居民家庭实际需求,按照人均宅用地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夫妻双方人均不超过900平方米的标准确定,但不得超过5000平方米。
2、宅基地的用途为农村居民自住、建房及生产生活用途,禁止用于投资、出租或转让等商业经营等非法用途。
3、宅基地可以抵押或者出租,但必须要有土地使用证,且出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
4、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一旦属于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被非法出售或转让,则土地使用合同立即终止。
5、宅基地的供水、通讯、电力、燃气等设施建设应当与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总之,农村宅基地的规定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居乐业的土地,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住房权益,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