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旨在规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宜,具有双方自愿以及合法、公正、公平、有约束力等特点。因此,加盖村委会章是有可能的,但是否合法有效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三百零二条规定:“离婚协议需要对财产、赡养子女等方面内容进行约定,是夫妻自发行为。离婚协议经双方签名或者盖章确认的,即为成文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看出,离婚协议经过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就可以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成文协议。但是否需要村委会的盖章认证,则要看协议具体涉及到的事项。
其次,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到需要村委会认证的事项,比如涉及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证券股票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那么只需要双方签字确认即可。如果离婚协议中涉及到需要村委会认证的事项,比如涉及到土地、房屋、产权证等需要村委会出具证明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加盖村委会章后方可生效。
最后,要注意细节问题。无论是签字认证还是村委会出具证明,都必须符合正当程序、真实可信、无违法违规等要求,否则可能会引起后续麻烦。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加盖村委会章的可行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诚信守信,不得有违法违规的情况发生,这样才能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