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与(配偶姓名)结婚已经多年,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相处困难,经过谈判,现双方商定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一、财产分割
1.双方房产由妻方所有,丈夫不予分割。
2.妻方汽车由妻方所有,丈夫不予分割。
3.银行存款均由各自保管,不予分割。
4.人民币股票资产由各自保管,不予分割。
二、抚养孩子问题
孩子抚养问题由妻方负责,孩子抚养的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名字问题
离婚后,原妻(配偶姓名)恢复其父母所赐的名字(女方姓名),丈夫不要求更名。
本人认为,该协议符合法律法规,各项权利义务明确,提出请求批准离婚协议。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人姓名)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