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改善城市环境,进行城市更新或者城市建设所需要而对征地户实行的一种补偿措施,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是具有一定规模且配置了基本生活设施的住房。那么,拆迁安置房在被征地户手中,有哪些权利呢?
1.产权权利:征地户购买的拆迁安置房将享有与普通商品房同样的产权权益,具有买卖、转让、抵押等权利。
2.公共设施权利:拆迁安置房的征地户拥有与普通住宅相同的基础公共设施使用权,如交通、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公共设施。
3.物业权利:拆迁安置房的征地户有权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物业管理,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保养、保险等相关工作。
4.维权权利:拆迁安置房征用后,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签署合同并严格执行,征地户有权对政府部门的不当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5.辞退权利:如果征地户购买的拆迁安置房不符合标准,可以拒绝购买并要求政府部门赔偿。
6.欠款拒保权利:因政府部门不尽职的原因,如果征地户欠缴相关费用或税款,在拆迁安置房所有权上不受影响,政府部门不得拒保。
总之,拆迁安置房作为一种重要的补偿措施,是征地户的合法权益,征地户应当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稳妥处理好相关事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