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需要经过两个步骤:先签署离婚协议,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因此,先写协议离婚再去民政局是符合程序要求的步骤。
离婚协议是离婚的重要依据,它是离婚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用于规定双方离婚后的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一旦离婚协议达成并签署,意味着双方已经在重要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因此,签署离婚协议是离婚的第一步,也是必须的步骤。
在签署离婚协议之后,双方需要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并核实离婚双方的身份、财产情况、子女抚养情况等。在当局确认协议无误且符合法律规定后,方可正式办理离婚手续。
综上所述,先写协议离婚再去民政局是离婚的必要步骤。无论是离婚协议还是民政局的审批程序,都需要双方的共同配合和配合,才能帮助离婚双方顺利处理离婚事宜,避免其他问题的出现。因此,离婚双方需要充分相互信任,一起主动配合,依法依规完成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