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民政局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是会给予回执的。这个回执相当于是一种证明,证明民政局已经收到了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受理了相应的手续。
一般来说,在民政局进行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一份离婚协议书以及相关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等。民政局收到这些材料之后,会进行审核,核实离婚协议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果一切都没有问题,就会给予申请人一份回执。
这份回执通常会包括一些基本信息,比如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时间等等,同时也会标明民政局收到了离婚协议,受理了相应的手续。申请人可以据此证明自己已经开始了离婚的手续,为以后的相关事宜打下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民政局的回执并不意味着离婚已经生效,只是证明民政局已经开始了相应的工作。具体离婚程序还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如需要进行30天的冷静期等。
总之,民政局协议离婚会给申请人一份回执,证明民政局已经收到了离婚协议并且已经受理了相应的手续。这份回执可以作为申请人离婚手续的参考,但并不代表离婚已经生效,具体程序还需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