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的产权规定是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产权归属于使用人,并非所有权,其使用期限为70年。这个规定在2008年就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土地,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属于个人财产,因此产权属于使用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使用期限为70年,因为这是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于住宅类建筑物使用年限的规定也是70年。此外,在农村宅基地的建筑用地的规划中,还必须遵守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规划,并且在使用期限结束后,使用人需要参加重新分配土地的程序,才能继续使用该宅基地。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是不能抵押,因为宅基地使用权不属于物权,因此不能作为抵押或担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