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的客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政府财政预算:政府财政预算是用于支持国家重大建设、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生活的经费。若有人利用职务之便,或是在担任公职人员时滥用职权,将财政预算中的经费挪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用途,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的罪行。
2. 国有企业资金:国有企业的资金都是公共财产,一旦被个人挪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就会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权益。例如,在国有企业中挪用股权、企业合同款、采购进口商品资金等行为,都属于挪用公款的违法行为。
3. 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是为了支持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而设立的公共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农村和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等方面。如果有人挪用社会保障基金以牟取个人私利,便涉及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责任。
4. 其他公共资金:除了政府预算、国企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其他公共资金赤字补贴,扶贫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等等都是容易被挪用的公共资金。如果有人将这些钱款私自挪用,也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总之,挪用公款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各级政府、公共机构或国有企业所属的公共资金,涉及到的领域非常广泛,防范和惩治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