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探望事宜是必须协商解决的问题。一个好的协议能够保障子女的利益,确保对其的照顾和抚养。以下是一个离婚探望小孩的协议样本,仅供参考:
协议书
甲方:父亲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
乙方:母亲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
因双方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小孩的监护权
1、小孩的生活和抚养权归属于母亲,父亲享有探望权。
2、小孩离家就学,学期结束后,父亲可以接回小孩到父亲家里过周末或假期。
3、小孩的长期居住地默认在母亲的居住地,如母亲需要搬迁城市,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父亲,并在搬迁后不少于一个月前告知小孩的住处和联系方式。
二、小孩探望时间和方式
1、周末探望:在小孩的长期居住地,父亲每周六和周日中的任一天可以探望小孩,时间为上午9:00至晚上8:00。
2、节假日探望:除非事先有约定,否则父亲在小孩度过春节和国庆节期间不享有探望权。
3、父亲与小孩的探望应协商好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对方。
4、小孩如果身体状况不适或有其他约定,可根据情况取消探访。
三、小孩抚养费
1、小孩每月抚养费由父亲提供,根据小孩实际花费情况而定,为XXX元。
2、小孩的教育费用由父母共同负担。
四、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应友好协商,如不能协商,应请律师协助解决。
2、有关本协议的纠纷和争议,应明确向所在法院提出诉讼,并接受法院的调解或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终止于小孩年满18周岁或其他判决裁决的日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以上是关于离婚探望小孩的协议书,双方在签署之前可以先进行咨询和沟通,明确细节和讨论其他可能的情况。这样,能够建立更好的合作意识,确保协议顺利执行,保护小孩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