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是经过双方协商达成的,双方已经就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签署了协议,并取得了法院的认可和裁定,解除了婚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重新提出离婚申请,则需要经过双方再一次协商达成新的离婚协议,并再次向法院申请,才能达成离婚协议。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的,即当原先签署的离婚协议存在重大缺陷,导致协议无法执行,例如原协议划分财产不公、对子女抚养未做出合理的安排等,都可以作为重新提出离婚申请的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原先的离婚协议已经失效,需要重新起草新的协议,并向法院申请,重新认定和裁定。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是一个对双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如果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及时修正和重制,以便双方能够顺利达成新的协议并解决问题。当然,如果双方不能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通过法院的协助来解决争议,让离婚程序能够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