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争夺中,无可避免地会牵扯到孩子的抚养问题。通常来说,法院会遵循孩子最好的利益原则,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利益,判断给谁抚养权。
而离婚争夺抚养权的时间,也是因情况而异,主要取决于离婚当事人在离婚后能否就孩子的抚养达成一致协议。如果离婚当事人能够达成协议,那么抚养权问题就可以早早解决;如果离婚当事人无法就孩子的抚养达成一致协议,那么会交由法院来处理。
如果离婚当事人无法就孩子的抚养达成一致协议,那么相应的诉讼程序需要进行。一般来说,离婚双方都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提出请求,标准是以孩子最好的利益为出发点来做决定。
在具体审理抚养权问题时,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考虑以下因素: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教育和日常护理的需要、家庭成员对孩子的关爱和对孩子的能力等等。在比较均衡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这样的因素: 1)抚养费的支付能力;2)儿童自愿表态;3)儿童感情等宽心因素。
总之,离婚争夺抚养权都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处理,都需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来考虑决策。是否达成协议解决取决于离婚双方的意愿,如果处理不得当,可能会对孩子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当事人和律师应该以务实的心态,为孩子做出最好的抚养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