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们夫妻俩认为,由于家庭生活中的不和谐,导致我们的关系已无法继续维持,故决定离婚。为了维护双方权益,我们自愿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1. 家庭财产分割
我们双方现有家庭财产约值**万元,经协商,同意进行公证的财产分割如下:
夫妻双方中分别各自保留自己名下的财产,联名财产(包括房产、汽车、存款等)按照比例分割,夫妻各自保留分割后的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承担相关债务。
2. 子女抚养及探望
目前我们共同有一名子女(姓名、年龄),我们同意共同负责子女的抚养及教育,由一方负责具体执行,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直到子女成年或其他协商一致方式。子女归属及监护权问题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双方对子女的探望和交流,除了法院做出的判决,还应根据孩子的学业、生活状况以及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3. 婚姻债务
目前我们双方存在部分共同债务(包括信用卡、房贷、消费贷款等),经过双方的协商,约定由夫妻双方承担各自名下的债务,联名债务平均分配。离婚后若存在需要分期还款的情况,则须由分期还款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4. 其他补充约定
双方对以上协议均已充分协商并自愿达成一致,没有任何强迫或欺骗行为。对于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我们会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我们同意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此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双方保存,一份提交法院备案。
特此协议。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