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0万赌博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以挪用、侵占、私分或者其他方法,将本单位或者本组织的公款、公物、集体财产或者其他财物,用于个人或者他人的投资、奢侈品消费、赌博、嫖娼、纸醉金迷和非法追逐高消费等活动,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挪用公款50万用于赌博属于情节严重,因此,应当被定罪。具体的罪名可能是挪用公款罪,关键是要看挪用的金额大小,以及挪用的行为是否满足刑法的要求。
针对挪用公款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重罪,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为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挪用公款50万用于赌博行为,属于重罪,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罚。但是,具体的判罚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挪用金额的数额,以及挪用行为的具体情况、时间、地点等因素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