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离婚需要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提交夫妻双方的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填写离婚协议书。因此,没有户口簿的情况下协议离婚是不太可能的。
但是,如果双方真的无法提供户口簿,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件,同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乡镇政府办理户口落户手续。待有了户口簿,再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有些情况下,夫妻双方已经离开原籍,户口迁往其他地方,或者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这样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出具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居住证、工作证明、学历证明等来替代户口簿。
总之,在协议离婚时一定要提供有效证件,如果确实遇到了户口簿等问题可以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相关流程。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协议书中双方约定的离婚事项应当合法有效,并在离婚登记时经过司法部门审核确认,才能使双方的离婚获得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