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问题,其实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理论上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应该是由当地政府和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共同管理的。但现实情况却比较复杂,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有不同的具体情况。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占地补偿安置问题,这部分问题主要由政府进行统筹安排;二是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这部分问题则需要由相关市场主体进行协商解决。
在占地补偿安置问题上,政府会通过招标等方式来建设拆迁安置房。因此,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还需要由政府进行集中监管。在建设完成后,政府会再将拆迁安置房转交给相关市场主体进行销售,这时房屋的归属管理就需要由房产公司来进行。
在拆迁安置房中,涉及到拆迁户的住房问题。因此,在实际的使用过程中,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涉及到乡村、社区和居委会等多个管理单位。在拆迁户入住后,乡村、社区和居委会等管理单位会对拆迁户居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拆迁户住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问题是一个具有较高复杂性的问题。它需要多个管理单位进行协同配合,共同解决拆迁户的住房问题。只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和市场主体之间充分配合,才能确保拆迁安置房的归属管理得到规范和有效地实现,为拆迁户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