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监护权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而又相关的概念。抚养权指的是孩子居住和生活的权利和责任,包括日常护理和教育等方面。监护权则是孩子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包括作出各种决策,如医疗和教育等。
在某些情况下,抚养权和监护权可以分开。例如,当离婚夫妻无法共同照顾孩子时,法院可能会决定一个人有抚养权,但两个人共同拥有监护权。这种情况下,孩子的生活和日常护理由一个人负责,而孩子的重大决策由两个人共同决定。
另外,有些情况下也可能会存在抚养权和监护权都由非父母或非家庭成员承担的情况,例如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就可能由法定监护人或孤儿院等承担这一职责。
总之,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分开与否,取决于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利益,以及他们与监护人的关系。当孩子面临家庭纠纷、离婚、病患等情况时,需要考虑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分配,始终要以维护孩子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