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离婚协议书一般情况下不够,通常需要写至少两份,一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另一份由律师或公证人在法律适用基础下盖章,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离婚协议书本质上是一份双方当事人自主协商达成的合同,其内容应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探望等方面的具体安排,必须要详细、清晰且能容易执行,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应该在离婚申请前撰写好,以便双方能够尽早达成一致,不仅可以减少离婚申请时间,而且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失败的谈判。
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程序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撰写和签署,以便于双方当事人的维护和保证。